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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出台规划保护“高原明珠” 九大高原湖泊130条河道将进行工程治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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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昆明日报
发布时间:
2023-02-10

  《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综合治理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日前正式印发实施。《规划》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防洪治理、水资源保护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、水环境监测5个方面提出了工程治理措施。

  “补给湖泊的水量和进入湖区的污染物大多是通过入湖河道进入湖泊,入湖河道的水量多少、水质好坏是决定湖泊水质好坏的主要因素。因此,湖泊保护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治理、管控好入湖河道。”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为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,保护好“高原明珠”,省委、省政府果断作出在治湖理念、治湖措施、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的战略决策,提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,其中第32条措施即为“治入湖河道”。省水利厅坚决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“湖泊革命”攻坚战的决策部署,及时制定出台《规划》,为今后一个时期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治理指明方向并提供依据。

  本次规划重点研究对象以各涉湖州(市)认定的、纳入河长制管理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的主要入(出)湖河道为准,包含九大高原湖泊主要入湖河道124条、主要出湖河道6条。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,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,远期展望至2035年。《规划》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全面规划、突出重点,综合施策、系统治理,分步实施、保障成效的原则,并以实现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为目标,从明确入湖河道管理范围、完善防洪薄弱环节、保障入湖清水量、提升入湖水质、改善水环境面貌、修复水生态系统、补齐监测监控设施短板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划,分湖泊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目标任务。

  《规划》从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防洪治理、水资源保护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、水环境监测5个方面提出工程治理措施,拟实施工程项目152个,总投资82.91亿元。在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,将加快推进17条尚未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项目和58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标识落地项目。在防洪治理方面,在全面明确入湖河道防洪标准的基础上,提出40条河道堤防治理,56条河道清淤疏浚,32条河道上游山洪灾害防治,17座病险水闸和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,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。在水资源保护方面,提出38条河道河面垃圾漂浮物打捞清理设施建设、12条河道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项目。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,提出20条河道生态综合治理、18条河道源头区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和2个水美乡村试点建设项目。在水环境监测方面,提出包括58处水质监测站点建设、123处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和190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。

  《规划》还制定了入湖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和标识落地、河道取水口排查及整治、河道排水口排查及整治、河道日常巡查保洁、城镇区河段雨污分流改造、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与尾水资源化利用、城区河段淹积点整治、农村污水收集处理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河流湿地提质增效和执法监管等12个方面管控措施,保障高原湖泊入湖河道实现源头治理、精准治理、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。